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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農村宅基地的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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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農村宅基地的條件是什麼

農村居民要是到一定年齡的話,則可以向本集團經濟組織申請一塊宅基地,用來建造自己的房屋住宅。不過大家要注意的是,在提出了申請之後,需要對申請人的條件作出審查。那麼此時申請農村宅基地的條件有哪些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申請農村宅基地的條件有哪些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農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應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並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張榜公佈。公佈期滿無異議的,報經鄉(鎮)稽核後,報縣(市)審批。經依法批准的宅基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應及時將審批結果張榜公佈。

申請農村宅基地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主要有:

1、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

2、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

3、因發生或者防禦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

此外,我國法律又規定了除外規定,即農村村民不準使用或申請宅基地的情況,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

1、年齡未滿十八週歲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積已經達到規定標準或者能夠解決分戶需要的;

3、出賣或者出租村內住房的。

二、如何申請農村宅基地?

上文主要向大家介紹了申請農村宅基地所需要的條件,那麼落實到行動中時,應該如何申請農村宅基地?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各地具體細則,申請農村宅基地的流程為:

1、村民向村民小組提申請,填寫《農村村民建房用地呈批表》,並張榜公佈,經村民會議或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通過後,到村委會加具意見;

2、村委會接到《農村村民建房用地呈批表》、《建設用地選址意見書》及其他附件後20日內,對申請人的戶口、用地位置、土地類別、土地權屬、原房屋情況進行稽核,符合條件的出具意見並送當地國土所。

3、國土所接到《農村村民建房用地呈批表》後,應指定專人負責稽核。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村委會轉申請人。符合建房用地條件的,即加具意見並經鎮政府稽核後,報縣國土資源局審批;

4、縣國土資源局批准的,核發《建設用地批准書》、《行政許可決定書》,並在村委會公佈。不予批准的,發給《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就農村中的土地來看,除了農用地外,最多的也就是宅基地的。而農村居民在申請宅基地的時候一定要滿足規定的條件,同時還要本集體經濟組織有空閒的宅基地,否則的話最終也是申請不下來宅基地的。具體申請農村宅基地的條件,上文已經做出了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