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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買賣的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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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買賣的條件有哪些?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可以轉讓,但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是經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且最終取得鄉級政府的批准;

二、是轉讓人與受讓人同為本村村民;

三、是受讓人無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

四、是宅基地使用權不能單獨轉讓,須與住房一併轉讓。

另外,轉讓人戶口應該已遷出本村或屬於“一戶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戶一宅,須明確表示不再申請宅基地,且有證據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與其他近親屬合戶居住。符合以上條件,該房屋買賣可保萬無一失。

宅基地申請的條件:

1、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

2、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

3、因發生或者防禦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

農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齡未滿十八週歲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積已經達到規定標準或者能夠解決分戶需要的;

3、出賣或者出租村內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