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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2021徵地程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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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在徵地時會考慮到節省人力、物力、財力的因素,若不是城區規劃的需要是不會徵用城市的土地的。因此被被徵用的土地大多為農村土地。徵用土地必須根據土地法的要求,依照既定的劉徹進行辦理,那麼,土地法徵地程式是怎樣的?

土地法2021徵地程式是怎樣的?

一、農村土地徵地程式是怎樣的?

1、告知徵地情況

在徵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將擬徵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戶。在告知後,凡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擬徵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徵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2、開展實地調查

當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對擬徵收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進行調查和證據保全。

3、確認調查結果

調查結果應與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共同確認。在調查確認中,對拒不在調查表中籤字確認的,由被徵地所在鄉(鎮)、村、組有關人員簽字見證調查結果,也可以採用照相、攝像等取證方式,並將結果予以公證,作為實施徵地補償的依據。

4、告知聽證權利

在徵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告知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對擬徵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當事人申請聽證的,應當在告知後5個工作日內向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

5、徵地方案報批

市、縣國土資源部門將擬訂的徵收土地方案、農用地轉用方案、供地方案等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6、釋出徵收土地方案公告

徵收土地方案經依法批准後,除涉及國家保密規定等特殊情況外,市、縣人民政府應該在被徵地所在的村、組釋出徵收土地方案公告,其中,徵收鄉(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在鄉(鎮)人民政府所在地進行公告。

7、進行徵地補償登記

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應當在徵收土地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指定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徵地補償登記。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未如期辦理徵地補償登記手續的,其補償內容以有關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調查結果為準。

8、釋出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根據經批准的徵收土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組予以公告,其中,徵收鄉(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在鄉(鎮)人民政府所在地進行公告。聽取被徵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的意見。當事人要求舉行聽證會的,應當在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有關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9、徵地補償安置爭議的協調裁決

對市、縣人民政府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的,或者對適用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涉及的對被徵地地類、人均耕地面積、被徵土地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認定有異議的,或者對區片綜合地價的適用標準和計算有異議的,應當先向擬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市、縣人民政府的上一級人民政府申請協調。經協調達不成一致意見的,同批准徵地的人民政府再行協調或依法作出裁決。徵地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徵地方案的實施,被徵地單位應按經批准的徵地方案的規定,按時交付土地。

二、農村土地徵地補償如何分配?

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徵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1、土地補償費、依法應支付給集體的安置補助費、集體所在的青苗補償費和附著物補償費,由被徵地單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補償費和附著物補償費歸青苗和附著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補助費的歸屬、使用:

(1)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單位安置的,支付給安置單位。

(3)不需要統一安置的,發放給安置人員個人或經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徵地前需要做的是:向特定人群告知徵地情況,並開展實地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召開聽證會制定徵地方案,在方案被批准後,開始徵地事宜。在徵地公告辦法三個月內需要完成徵地補償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