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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買賣和轉讓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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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買賣和轉讓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隨著土地資源的日益緊張,農民的宅基地也逐漸被人們關注。我國現行法律規定農村宅基地買賣是合法的,但是也有很多限制條件和應該注意的問題,如果不知道相關的知識,可能導致農村宅基地買賣和轉讓行為無效。農村宅基地買賣和轉讓應該注意哪些問題?跟隨小編來學習一下吧!

一、農村宅基地是什麼?

農村宅基地是隻限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符合規定的成員,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享受使用,並且可以用來建造居住房屋的農村土地。

二、農村宅基地買賣和轉讓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1、需經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和鄉級政府的批准;

2、轉讓人與受讓人同為本村村民;

3、受讓人無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

4、宅基地使用權不能單獨轉讓,須與住房一併轉讓。另外,轉讓人戶口應該已遷出本村或屬於“一戶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戶一宅,須明確表示不再申請宅基地,且有證據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與其他近親屬合戶居住。 符合以上條件,房屋買賣才能萬無一失。

三、農村宅基地轉讓易出現的問題

1、買賣合同不規範因糾紛。農村房屋或宅基地的買賣多為口頭協議,未簽訂買賣合同(或者買賣合同不規範),而農村房屋、宅基地的買賣在法律上也需要買賣合同。如果沒有簽署買賣合同,或者合同有瑕疵,很容易對合同內容出現爭議,造成毀約糾紛;

2、房屋升值,賣方毀約。現在的土地價值與日俱增,很多房屋出賣人看上了房屋的經濟利益,一些已經出賣房屋、宅基地的城鎮居民開始反悔,想方設法地想收回房屋,容易發生糾紛;

3、城鎮居民禁買農村房屋/宅基地,宅基地出賣人更受法律保護。農村宅基地管理中有嚴格規定:“嚴禁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嚴禁為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違法建造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這些禁止購買的政策為出賣人要求確認合同無效、返還房屋、贏得訴訟提供了法律支撐,從而使購買宅基地的人出於劣勢,也助長了出賣人反悔的氣焰。

如果你想買賣農村房屋,必須要滿足以上四個條件。另外,購房者在交易過程中,要保障合同的規範性,對賣方毀約情況進行規定,儘可能的避免各種宅基地買賣糾紛事件的發生。

四、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轉讓情況之一,應認定無效:

(1)城鎮居民購買;

(2)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

(3)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准;

(4)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

(5)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

五、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

(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4)轉讓行為徵得集體組織同意;

(5)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地隨房一併轉讓。

農村宅基地容易造成買房毀約、合同無效的後果,不但浪費精力還可能造成很多麻煩。所以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謹慎。同時小編還為大家整理了有關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應該具備的條件和轉讓無效的情形,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