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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手續強拆違法可以要求合理補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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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沒有手續強拆違法可以要求合理補償

沒有手續強拆違法可以要求合理補償嗎

沒有手續強拆違法可以要求合理補償。根據目前的現狀及經驗,即使佔地不合法,如果是國家或地方政府的重點工程,在目前的法制環境下,也很難做到拒絕佔地。全國各地發生的徵地拆遷惡性案件已經說明這一問題,因此,不主張用生命是捍衛土地和房屋,但合理補償是我們必須堅守的,那就必須在是否合法上較真,利用法律武器啟動各種法律程式,甚至藉助媒體等各種資源和力量,將違法問題曝光,只有這樣,才能取得比較合理的補償。

二、強拆要滿足什麼條件

強制拆遷必須具備以下四個法定條件:

(1)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法律後果一是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請強制拆遷;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強制執行。實踐中有些市、縣人民政府不守法,違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法院不能依法進入強制執行程式,進行強制拆遷。

(2)強制拆遷以補償決定為前提。如果沒有補償決定,任何單位都不能採取強制拆遷。實踐中,可以強制拆遷的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簽訂了補償協議,不搬遷的;二是作了補償決定,既不搬遷又不按照規定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訴訟。

(3)必須對被徵收人給予貨幣補償、產權調換房屋和週轉房。沒有提供貨幣補償金額和專戶儲存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週轉用房的地點和麵積等材料的不能強制拆遷。

(4)徵收補償決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準予執行:

A、明顯缺乏事實根據;

B、明顯缺乏法律、法規依據;

C、明顯不符合公平補償原則,嚴重損害被執行人合法權益,或者使被執行人基本生活、生產經營條件沒有保障的;

D、明顯違反行政目的,嚴重損害公共利益;

E、嚴重違反法定程式或者正當程式;

F、超越職權;

G、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的其他不宜強制執行的情形。

由上可知,沒有手續強拆違法可以要求合理補償。根據我國現在的拆遷現狀,佔地就算不合法,但由於是國家或地方的重點建設工程,所以在當下也是很難做到拒絕佔地。在我國各地發生的強拆案件足夠說明這一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