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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有建房手續但沒證的無證房要拆遷,補償比有證的房子少一半,合理嗎?

補償標準 閱讀(2.37W)

一、農村有建房手續但沒證的無證房要拆遷補償比有證的房子少一半,合理嗎?

農村有建房手續但沒證的無證房要拆遷,補償比有證的房子少一半,合理嗎?

如果是應該補償的房屋,補償少一半是不合理,但是有沒有補償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徵收範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築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築和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不予補償。

因此無證房是否能夠獲得補償必須要經過相關部門的認定:認定為合法建築的,應當給予補償;認定為違法建築的,不給予補償。

二、違法建築如何認定?

拆遷過程中,拆遷人多依據《城鄉規劃法》等規定,直接認定無房產證的房屋是違法建築,這種做法是錯誤的。違法建築的認定主體、認定程式必須符合法律規定。浙江省高階人民法院認為:未經產權登記的房屋並非均屬違法建築,也並非所有違法建築都須拆除。徵收範圍內的房屋情況複雜,尤其是城中村或舊城區,存在大量因歷史原因未依法辦理產權登記或依法未辦理審批許可手續的建築,對徵收範圍內的此類建築,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

三、無證房屋並非違章建築

現在的房產市場中,有很多沒有證的房屋,無證房屋拆遷的時候如果不給予安置補償肯定是不妥當,但是法律對房屋拆遷補償的實施物件是房屋權利人。到底無證房屋在拆遷補償方面法律是如何規定的?房屋拆遷補償多少以及補償方式是怎麼規定的?

1、無證房屋權利歸屬

首先要明晰的就是無證房屋的權利性質。如果房屋已經辦理權證,那麼房屋所有人就由不動產的物權。如果是沒有辦理權證的房屋,房主沒有無權。因為無證房屋沒有進行產權登記,物權未設立,只有等到權證辦理完畢之後權利人才能取得完整的權利。儘管我國法律並無明確規定期待權的相關權能,但就法理而言權利人對無證房屋的期待權應當具有可轉讓性、可繼承性。

2、無證房屋現狀

無證房屋面臨拆遷的現象並不少,而房屋的權證何時能辦妥遙遙無期,如在權證尚未辦畢時,該房屋又面臨拆遷時,就容易滋生糾紛。隨著經濟房價的飛漲,房屋拆遷時,拆遷部門所支付的補償金往往高於房屋的交易價格。因此,無證房產只能享受有限的保護,產權人應該及時辦理房產證明。

將無證建築認定為違章建築是拆遷方慣用的伎倆,通過認定為違章建築進行強拆一方面減少拆遷補償,另一方面也壓縮了時間成本,嚴重地損害了被拆遷人的利益。無證並非違章,應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現實中,即使屬於違章建築,也應根據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則”即《行政處罰法》中的“過罰相當”原則給予合理補償。至於如何補償,可以考慮建造的時間、當時的立法狀況、當時執法機關是否存在不作為等因素綜合制定無證房屋的徵收補償方案。農村居民建造住宅,只要經鄉鎮政府稽核,並經縣級政府批准後,就算沒有宅基地證,建房證也不能認定為違章建築。

在此,律師提示大家,無證房屋就算被認定為違章建築也需要補償。經相關部門調查認定為違法建築的違法部分不予補償。對於合法部分,應當給予等價的補償。本該屬於我們的土地和建築材料我們仍有尋求補償的權利。

當無證的房子在進行拆遷時,應該明確是否應該得到補償,如果房屋確實需要補償,那麼補償金額少一半是不合理的,如果對補償不滿意,可以提起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