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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拆家裡的財產怎麼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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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強拆家裡的財產怎麼認定?

強拆家裡的財產怎麼認定

(1)集體土地使用證、宅基地使用證等房屋產權證明,證明原告房屋被強拆前的實際面積、結構;

(2)房屋拆前全貌照片或視訊、裝修裝飾房屋的相關票據,證明室內裝潢情況;

(3)針對房屋內其他陳設,還可列出物品損失清單;

(4)有些原告房屋遭拆除後迫不得已只能在外租房度日,應提供租房合同和房租支付憑證,也可根據情況提交遭強拆房屋系唯一住房的相關證據。

二、拆遷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日常生活中,人們常說的拆遷協議通常是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檔案。表現在其權利依法產生後受到法律的保護;其義務依法產生後,則受到法律的強制。

依法訂立的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必須認真恪守,當事人任何一方均無權擅自變更或解除。如果在履行協議中發生糾紛,協議條款便是解決糾紛的主要依據。

1、生效條件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中必須有拆遷當事人的單位、姓名、經辦人姓名,協議必須經雙方當事人簽名蓋章後才具有法律效力。

拆遷非出租房屋,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簽訂協議;拆遷出租房屋,拆遷人應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簽訂協議。

2、主要內容

(1)拆遷補償方式,貨幣補償金額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積、標準和地點;

(3)產權調換房屋的差價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

(5)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或停產停業損失費發放標準和支付方式;

(6)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的方式;

(7)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至於每一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具體包括哪些內容,還應視拆遷補償方式不同而不同。對於實行貨幣補償的,協議中應主要載明補償金額、搬遷期限;對於實行產權調換的,協議主要載明安置用房的結構、面積和地點、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

3、必須公證

這裡需要說明的是,拆遷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代管的房屋所訂立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必須經公證機關公證,即實行強制性公證。通過公證,保證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有利於消除被代管人對協議的疑慮。

4、期限作用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簽訂後,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搬遷期限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三、遭遇非法強拆怎麼辦?

所謂“非法強拆”是指沒有強制執行法律批准檔案的強制拆除行為。比如在房屋徵收中,如果沒有法院的強制執行裁定,屬於典型的非法強拆。又如在違法建築拆除中,如果沒有政府部門的限期拆除決定書而直接拆除的,屬於非法強拆。

在面臨非法侵害威脅時立即報警求助,同時正式書面向當地公安機關提出保護請求,並保留送達回執。在被侵害之後可以要求立案偵查,追究侵權人的刑事責任。

若公安機關行政不作為,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生活中,很多人遇到強拆行為,這些受害者常常因為自己舉證問題,不能主張到應得的利益,所以在申請行政的賠償時候,注意要提供相關的證據,證明自己的損失,才有機會得到應得的賠償。一般情況下,強拆所造成的損失,需要被拆遷人舉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