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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徵收土地建公墓怎麼處理

土地徵收 閱讀(9.74K)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37條第2款規定:“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那麼違法徵收土地建公墓會怎樣處理呢?詳細內容,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違法徵收土地建公墓怎麼處理

一、違法徵收土地建公墓怎麼處理

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我國法律對修建墳墓有何具體規定

這些法律法規或規章,一是規定設定農村村民公益性墓地等殯葬設施必須經過批准,《殯葬管理條例》第9條規定:第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興建殯葬設施。 農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對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員提供墓穴用地。禁止建立或者恢復宗族墓地。 

二是對修建墳墓的地點作出了限制性規定,如《土地管理法》第37條第2款、第75條分別規定:“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違反本法規定,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以及《殯葬管理條例》第10條、第20條分別規定:“禁止在下列地區建造墳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園、風景名勝區和文物保護區;

(三)水庫及河流堤壩附近和水源保護區;(四)鐵路、公路主幹線兩側。前款規定區域內現有的墳墓,除受國家保護的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應當限期遷移或者深埋,不留墳頭。”、“將應當火化的遺體土葬,或者在公墓和農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遺體、建造墳墓的,由民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三是對公墓墓穴佔地面積和使用年限作出了規定,如《殯葬管理條例》第12條、第19條分別規定:“嚴格限制公墓墓穴佔地面積和使用年限。按照規劃允許土葬或者允許埋葬骨灰的,埋葬遺體或者埋葬骨灰的墓穴佔地面積和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節約土地、不佔耕地的原則規定。”、“墓穴佔地面積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標準的,由民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對於違規違法的行為,一般相關政府機關有權責令改正,停止施工,並處罰款。個人認為,大家不要做一寫違反法律法規的事情,這樣不但要受到行政處罰,情節比較嚴重的情況下,還要接受刑事處罰。在犯法期間要認錯態度端正一些,或許會從輕發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