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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后土地租賃費的稅率是多少

土地徵收 閱讀(2.5W)

一、營改增后土地租賃費的稅率是多少?

營改增后土地租賃費的稅率是多少

營改增后土地租賃,適用11%的增值稅稅率。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十二條 增值稅稅率:

(一)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二)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郵政業服務,稅率為11%。

(三)提供現代服務業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除外),稅率為6%。

(四)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應稅服務,稅率為零。

第十三條 增值稅徵收率為3%。

二、營改增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四十一條 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

(一)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並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收訖銷售款項,是指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過程中或者完成後收到款項。

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是指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應稅服務完成的當天。

(二)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採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三)納稅人發生本辦法第十一條視同提供應稅服務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應稅服務完成的當天。

(四)增值稅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的當天。

第四十二條 增值稅納稅地點為:

(一)固定業戶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經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或者其授權的財政和稅務機關批准,可以由總機構彙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二)非固定業戶應當嚮應稅服務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申報納稅的,由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補徵稅款。

(三)扣繳義務人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扣繳的稅款。

第四十三條增值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規定適用於小規模納稅人以及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納稅人。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於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並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扣繳義務人解繳稅款的期限,按照前兩款規定執行。

綜上所述,營改增之後,有形動產租賃的增值稅率比較高,不動產租賃的增值稅率是11%。雙方在簽完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之後,原則上土地增值稅是由土地使用權人承擔的,但一般都會包含在土地使用權租賃費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