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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後工程款的稅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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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國家經濟發展實力的壯大,國家也相應的改善我國範圍內經濟發展條件。對於一些經濟政策的制定,國家採取了結合實際情況的辦法,科學的制定。首先我國在稅收方面的改變就是將過去的營業稅改為收取增值稅。從而減輕了我國的經營發展的稅收壓力。那麼,營改增後工程款的稅率是多少?

營改增後工程款的稅率是多少?

(一)、營改增後工程款的稅率是多少?

營增改後工程款增值稅發票。其中,一般計稅方法,開具稅率為11%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選擇簡易辦法計稅,則只能開具“徵收率”為3%的增值稅普通發票。

一、《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十五條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

(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三)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範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

第十六條增值稅徵收率為3%,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

(七)建築服務。

1、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築服務,是指施工方不採購建築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採購輔助材料,並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築服務。

2、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裝置、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採購的建築工程。

3、一般納稅人為建築工程老專案提供的建築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建築工程老專案,是指:

(1)《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註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專案;

(2)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築工程承包合同註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築工程專案。

4、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餘額,按照2%的預徵率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稅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注: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餘額為銷售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營業稅改收增值稅的舉措,是國家針對現在市場發展條件所採取的。目的就是為了減輕我國經濟發展行業的稅收壓力,讓更多的人民享受國家發展帶來的成果。但是,營改增之後還會關係到其他行業的稅收問題。不過,我們在面對營改增後工程款的稅率問題時,國家也做出了相應的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