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吉林市土地使用稅如何徵收?
一等8元/平方米; 二等6元/平方米;三等4元/平方米; 四等2元/平方米;五等1元/平方米; 六等0.50元/平方米。
土地使用稅等級稅額調整後不再區分工業和商業,所有納稅人均實行統一的稅額標準。
二、調整後的土地等級範圍
將吉林市原郊區管轄的地域和永吉縣行政區劃後併入市區的鄉鎮列入徵收範圍之內。
土地使用稅各等級範圍主要參照吉林市土地管理局編制的《吉林市土地級別基準地價圖》做適當調整後確定的,具體劃分如下:
一等土地的具體範圍:
東 北起延安街沿吉林火車站鐵路線往南至解放大路,沿解放大路往西至天津街,沿天津街往南至松江東路;
南 西起福綏街沿松江中路、松江東路至天津街;
西沿福綏街往北至解放大路段,沿解放大路往東至越山路,沿越山路往北至光華路,沿光華路往東至朝陽街,沿朝陽街往東北與吉林大街相接,沿吉林大街往北至延安街段;
北 西起吉林大街沿延安街往東至鐵路橋洞段。
一等土地為上述東、南、西、北所包圍的部分。
二等土地具體範圍:
東 南起江灣大橋往北延東昌街至解放東路,沿解放東路、解放北路至通潭大路;
南 西起解放西路沿松江西路、松江中路、松江東路至江灣大橋;
西 南起松江西路沿解放西路往東至鞍山街,沿鞍山街往北至沈吉鐵路,沿沈吉鐵路往東至吉林大街,沿吉林大街往北至通潭大路;
北 西起吉林大街,沿通潭大路往東至解放大路段。
上述範圍內除一等土地以外的部分。
三等土地具體範圍:
1.市中心:
東 南起溫德河入江口沿松花江岸往北直至松江大橋;
南 東起溫德河入江口沿溫德河往西至繞城高速公路;
西 西起繞城高速公路與溫德河交會點,沿繞城高速公路往北至繞城高速公路與沈吉鐵路交會點沿鐵路線往東至越山路,沿越山路往北至和平路;
北 西起越山路沿和平路往東至哈達灣街,沿哈達灣街往南至林蔭路,沿林蔭路往東至中興街,沿中興街往北至松江大橋。
上述範圍內除一、二等土地以外的部分。
2.江北
漢陽街 遵義路至徐州路段;
湘潭街 宣化路至徐州路段;
遵義路 漢陽街至中興街段;
3.江南
廈門街 恆山路至吉林大街段;
恆山西路、恆山東路至興隆街段;
深圳街 臨江門大橋至三亞路段;
吉林大街 吉林大橋往南至松花江岸;
華山路 吉林大街至江灣大橋段;
玉山路 全程。
四等土地具體範圍:
1.環城高速公路範圍以內除一、二、三等土地以外的部分;
2.豐滿街行政區劃範圍內的土地。
五等土地具體範圍:
環城高速公路以外的部分(不含四等土地)。
六等土地具體範圍:
原永吉縣劃歸吉林市的鄉、鎮所轄的地域,包括旺起鎮。
納稅人一塊土地跨越多個土地等級,按最高土地等級稅額計徵土地使用稅。納稅人擁有多塊土地,又分別坐落於不同土地等級,能夠劃分清楚的,分別計徵土地使用稅;劃分不清的,從高等級計徵土地使用稅。
以街、路作為土地等級分界線的,街、路兩側臨街部分的納稅人從高等級計徵土地使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