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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的流程是什麼

土地徵收 閱讀(4.88K)
徵地的流程是什麼
徵地的流程主要包括審批程式和實施程式,具體來講:
(一)徵地的批准程式
1、市、縣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後擬訂徵收土地等方案,經市、縣政府同意後逐級上報。
2、徵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國務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徵地的實施程式
1、釋出徵地公告:由市、縣政府在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
公告內容:批准徵地機關、批准文號、徵收土地用途、範圍、面積以及徵地補償標準、辦理徵地補償的期限等。
2、辦理徵地補償登記:在徵地公告規定的期限內,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需攜帶土地權屬證書證書、地上附著物產權證明等檔案到徵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補償登記。
3、擬訂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1)由市、縣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單位擬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並在在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公告方案,聽取被徵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2)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
4、實施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1)在補償方案獲批後,由縣級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2)補償款需自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條
徵收土地方案經依法批准後,由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並將批准徵地機關、批准文號、徵收土地的用途、範圍、面積以及徵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徵地補償的期限等,在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
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徵地補償登記。
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經批准的徵收土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聽取被徵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後,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