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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徵用土地的流程是什麼

土地徵收 閱讀(3.08W)

(一)徵地的批准程式
1、建設專案依法經國務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設單位向市、縣政府地政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
3、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審查後擬訂徵收土地等方案;
4、經市、縣政府同意後逐級上報;
5、徵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國務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徵地的實施程式
1、釋出徵地公告;
2、辦理徵地補償登記;
3、擬訂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4、確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5、實施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6、土地交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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