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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專案的具體流程是什麼意思

土地徵收 閱讀(9.1K)

徵地專案的具體流程是:釋出擬徵地通告,徵詢村民意見組織聽證;進行地籍調查,登記確認地上附著物;擬定“一書四方案”上報審批,釋出公告;進行徵地補償登記,擬定補償安置方案;根據群眾意見修改相關方案,落實補償安置資金;實施補償安置方案,交付土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條徵收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准:
(一)基本農田;
(二)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
(三)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徵收前款規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並報國務院備案。徵收農用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其中,經國務院批准農用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徵地審批手續,不再另行辦理徵地審批;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徵地批准許可權內批准農用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徵地審批手續,不再另行辦理徵地審批,超過徵地批准許可權的,應當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另行辦理徵地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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