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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土地使用權多少年到期?

土地承包 閱讀(8.98K)

國內土地都是收歸國有的,我們購買擁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權,如果土地的使用權到期的話我們還需要對其進行續費,但是當前很多人對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年限並不瞭解,不知道自己的房屋有多少年的土地使用權,因此可能就會出現一些問題,那具體來說房屋土地使用權多少年期限呢?

房屋土地使用權多少年到期?

房屋土地使用權期限

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房改房的產權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時間以該地塊地上房屋參加房改之後第一個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房屋為準。經濟適用房的使用年限為50年。

1、工業用地50年

2、教育、文化、體育、衛生等公益事業性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3、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4、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據市國土部門有關人士介紹,土地使用年限是從開發商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證之日開始計算,即國家首次出讓該地塊的時間。根據1990年5月19日開始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5、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6、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7、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公益事業性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8、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9、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據悉,在《物權法》出臺之前,根據1994年7月5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並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也就是說,根據以往的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是需要繳納一定費用的。而《物權法》出臺後,雖然規定了可以自動續期,但實際上並沒有對續期的土地使用費支付標準和辦法做出明確規定。

房屋土地使用權擁有後房屋土地使用權的年限是我們需要去關注的內容,如果土地使用權到期的話一定要及時到相關部門去辦理續費,不過對於房屋土地使用權多少年使用許可權還需要根據房屋的性質來確定,還有就是土地使用權的相關規定各個地區都會有所不同,所以我們還需要到當地的土地管理部門進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