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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違章修建會有什麼後果?

土地承包 閱讀(1.74W)

在我國,修建建築是要獲得審批的,首先當事人應有該處土地的使用權,其次要獲得許可證,如果在未獲得土地使用權的情況下修建房屋,就會涉及到違章修建。那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違章修建會有什麼後果?本站小編將通過以下內容為您詳細說明,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違章修建會有什麼後果?

一、違章修建的危害

一是浪費土地資源。都需要一定的空間,它直接佔用了大量的集體土地,甚至是基本農田,侵吞了集體資源,損害集體利益,造成國家資源的低效利用。

二是提高開發成本。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開發的全面推進,科學合理規劃的逐步完善,雜亂無章的嚴重破壞整體規劃,給即將進行的政府拆遷造成了尺度上的難以把握,也給國家賠償帶來了巨大損失。

三是影響依法治鎮。的橫行,給國家的土地管理、村鎮建設、農民建房管理帶來了諸多不利因素,使法律法規得不到有效的貫徹執行,執法的權威產生了負面的影響,鎮村兩級的工作陷於被動,不利於政府促進經濟、依法治鎮、服務群眾。

四是增加。由於違章建築多為簡易結構,往往是由幾個農民工隨便搭建而成,因此,幾年後它們都會變成危房,隨時都會發生事故;路邊的建築物還會影響視線,造成交通事故;個私企業等人員集聚的場所,一旦出現火災等情況,後果將不堪設想。

五是影響社會穩定。大量違章建築的出現,尤其是以贏利為目的的在基本農田上的亂搭亂建,就像一顆顆的毒瘤,影響著村容村貌,影響著我們的居住環境。同時,由於這些建築物都是未批先建的,到處亂建,達不到技術規範,容易造成鄰里糾紛的大量出現,與構建和諧社會的主題背道而馳。

二、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違章修建會有什麼後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 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八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後,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採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該建築可能會被強制拆除。在我國,建設房屋等建築應獲得各部門的審批,如果手續不齊全,即使已經修建完成,也會被要求拆除。如果當事人不配合相關部門的決定,逾期不拆除違章建築的,相關部門有權採取強制拆除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