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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國有土地使用證怎麼樣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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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國有土地使用證步驟

農村國有土地使用證怎麼樣辦理

(一)辦理程式

土地登記申請人(使用者)應持有關土地權屬來源證明相關材料,向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

1、土地登記申請

(1)有關宗地來源的政府批覆及批准檔案,建設用地許可證。提交國有土地使用權通過招標、拍賣、協議等形式進行操作程式中有效性的相關土地權屬材料。

(2)因買賣、繼承、贈與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提交買賣、繼承、贈與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和公證書,原土地使用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書。

(3)提交土地登記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薄。企事業單位的土地使用者應提交土地登記法人證明書和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法人身份證。

2、地籍調查

對土地登記申請人的土地採取實地調查、核實、測量、繪製宗地草圖及紅線圖。查清土地的位置、權屬性質、界線、面積、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關情況。並要求宗地四至鄰居界線清楚,無爭議,確認後簽字蓋章。

3、土地權屬稽核

土地登記機關對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記申請書、權屬來源材料和地籍調查結果進行稽核,決定對申請土地登記的使用者土地權屬是否准予登記的法律程式。

4、頒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評估收費

根據行政許可收費標準收取以宗地評估報告評估基準地價的總額計算各項費用。

集體土地權證,是縣級人民政府對農民集體的土地來進行登記造冊而核發的集體土地權證,是用來確認其土地的權。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是縣級以上的人民政府對單位及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來進行登記造冊的,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來確認國有土地使用權。

根據辦理農村國有土地使用證的詳細資料中,可以知道辦理者首先需要向國土局申請,並且提交身份證,戶口簿以及能夠證明土地所屬權的檔案,這是很重要的資料,也是需要進行重點稽核的,並且還會對土地進行實際測量。稽核後就是頒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