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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手續是怎樣的?

土地承包 閱讀(2.63W)

宅基地屬於典型的集體土地,所有權在集體,對於村民而言,可以通過申請拿到土地使用權。而農民將房子改好後,應該儘快的辦好土地使用證,這樣才構成產權的完整。以後一旦房子被拆遷,土地使用證上面記載的面積就是確定補償的依據。那麼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手續是怎樣的?小編結合有關資料給大家講一講。

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手續是怎樣的?

一、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手續是怎樣的?

1、本人提出建房申請,建房申請書須經農民集體經濟組織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成員代表簽字同意,農村房助理員稽核簽字、村上蓋章。

2、上報當地鎮人民政府,由鎮國土員實地踏勘,選址定點並填報農村住宅用地報審批表,村民委員會、國土員、鎮人民政府再審批表上籤署意見,附上建房示意圖、新農村規劃圖、地形平面圖;

3、報國土資源局規劃科審批實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新農村規劃,如在都市計畫區範圍內,需經都市計畫管理部門簽署意見,並辦理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4、國土資源局土地利用保護科稽核建房位置、用地規模、土地用途是否符合規定,審查同意後發放農民宅基地批准通知書

5、國土員根據農民宅基地批准通知書實地放線,待農房建成後,經本人申請,鎮國土員對建房位置、用地規模、土地用途進行竣工驗收;

6、憑農民宅基地批准通知書、農村居民建住宅驗收合格單(有鎮、村、組及國土員簽署意見)到國土資源局申請土地登記,經地籍調查、權屬稽核合格後進行土地登記;

7、頒發集體土地使用證。

二、集體土地使用權能否轉讓?

1、集體土地使用權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以及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組織和個人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權。

2、集體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併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3、集體土地使用權的主體為特殊民事主體,主要為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集體經濟組織設立的企業和公益性組織,只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允許的個別情況下,才可包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

綜上所述,使用集體土地建房的農民,必須合法的取得土地使用權,拿到土地使用證。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手續稍微複雜些,當事人向村委會提出申請,村委會進行初步稽核,然後報請縣國土局,國土部門會派人進行地籍調查,開展權屬稽核。通過稽核的,國土部門會在20個工作日內發放土地使用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