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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期限允許超土地使用證多少

土地承包 閱讀(1.93W)

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而我們個人只是擁有土地的使用權。當我們隊對土地擁有使用權時,土地使用證就是給我們以正確的用途使用土地的憑證,但是國家也對個人土地使用的期限有所規定。那麼國家對土地使用期限允許超土地使用證多少的相關規定有哪些呢,通過下文來了解一下。

土地使用期限允許超土地使用證多少

一、土地使用證的辦理流程

(一)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式:

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式《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式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記規則》的規定,土地登記按照土地登記申請——地籍調查——權屬稽核——登記發證的程式辦理。

1 、土地登記申請書

2 、土地使用權利人身份證或戶口冊影印件

3 、土地使用的權屬證明材料 ( 政府行文 )

4 、初始登記頒發的土地證書

5 、建設用地批准書 ( 土地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 )

6 、批准用地繳稅費發票或罰款收據影印件 申請者提交以上資料後,國土資源所派員進行地籍權屬調查,符合規定的在 20 個工作日內給予辦理並報縣級人民政府審查批准,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

(二)國有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式:

《國有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式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記規則》的規定,土地登記按照土地登記申請書——地籍調查——權屬稽核——登記發證的程式辦理

1 、土地登記申請書;

2 、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個人身份證明或者戶籍證明;

3 、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材料 ( 政府材料 ) ;

4 、初始登記頒發的土地證書;

5 、地上附著物權屬證明;

6 、建設用地批准書 ( 土地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 ) ;

7 、批准用地繳稅費發票或有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 委託代理人申請土地登記的,還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申請者提交以上資料後,國土資源部門派員進行地籍權屬調查,符合規定的在

20 個工作日內給予辦理並報縣人民政府審查批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

二、土地使用證可以超多少時間

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是無限期的。以出讓或轉讓方式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住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工業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商業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購房者要想知道自己房屋土地的使用年限,可以用終止日期扣除已使用的日期,所得日期就是購房者自己的使用年限。

土地使用權年限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業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倉儲用地5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國家對土地使用期限允許超土地使用證多少當然有嚴格規定,根據不同用途的土地,相應的使用權年限也有所不同,不過土地使用證上面規定多少年限就是多少,不能違反相應法律規定時間,以僥倖心態沒有辦理續租就繼續使用,否則會承當相應後果。所以,當我們對土地使用權有續租的需要時,應該按照正規流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