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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買房土地使用權證房產證都要抵押給銀行嗎?

土地承包 閱讀(7.5K)

貸款買房土地使用權證房產證都要抵押給銀行嗎?

貸款買房土地使用權證房產證都要抵押給銀行嗎?

不用的,你的住房已經在產權處辦理了抵押登記,及時後來辦理了房產證和土地證,你的抵押登記依然有效,所以不用交給銀行

當然現在有兩種方式:一種產權證由房開辦理好後放到產權處

一種直接交給房主

土地使用權證的辦理程式

初始土地登記

(1)申請登記。由用地者到市國土資源局地籍科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和建設用地許可證,建築許可證,房產證等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檔案。

(2)地籍調查。由國土資源局派人到實地調查,全面核實土地登記申請的內容,計算宗地面積,繪製宗地圖。

(3)權屬稽核。由國土資源局專職人員對申請登記的土地權屬性質、用途權屬來源、宗地面積等進行稽核。

(4)註冊登記。填寫《土地登記卡》、《土地歸戶卡》和《土地使用證》。

(5)頒發土地證書。申請人憑身份證和《土地使用登記收件單》,領取《土地使用證》。

變更土地登記(過戶)

(1)申請變更登記。屬土地使用權轉讓的,轉讓雙方填寫好轉讓申請書、轉讓合同書、轉讓登記表;屬繼承房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提供公證繼承書,並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屬祖屋分戶的,提交分戶協議書或戶主申請,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還要提交申請人的身份證或戶口簿和原土地證書、房產證等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檔案。

(2)變更地籍調查。變更必須與原來宗地登記檔案併案進行。宗地部份變更的,要實地核定面積,界址點,重新繪製宗地圖;宗地全部變更,界址沒有變化的,可不進行界址調查,但宗地圖應重新繪製。

(3)變更權屬稽核。內容與初始土地登記相同。

(4)註冊登記,換髮證書。注消原《土地登記卡》、填寫新的《土地登記卡》,更改《土地歸戶卡》。收回登出原《土地使用證》,填寫頒發新的《土地使用證》。

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1)申請。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在抵押合同簽訂十五日內,憑抵押合同,貸款合同申請抵押登記。填寫土地抵押登記申請書。並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或《集體土地使用證》、身份證等有關材料。

(2)地籍調查。由國土資源局派人對新設定土地使用權抵押權的宗地進行地籍調查。

(3)權屬稽核。土地登記人員對抵押設定的登記內容進行稽核。

(4)註冊登記。經稽核符合登記的,在宗地原《土地登記卡》上進行註冊登記。

(5)頒發證書。申請人憑身份證和《土地登記收件單》領取《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

綜合上面所說的,我國購買的房子一般都有兩證一個是房產證一個是土地使用權證,這兩樣證在手,就能夠說明這套房子的所有權歸自己所有,但一般房子是按揭的話,就必須要等到把貸款還清了,自己才能真正的擁有房子的所有權,所以,只有兩證在手,自己才能合法的擁有這套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