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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算

土地承包 閱讀(3.19W)

工業用地是指獨立設定的工廠、車間、手工業作坊、建築安裝的生產場地、排渣(灰)場地等用地。根據法律規定,工業用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為50年。使用年限=合同規定年限-已使用年限。工業用地年限到期的,經批准准予續期,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法律依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工業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