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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企業什麼時候開始不用土地使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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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企業什麼時候開始不用土地使用稅

所謂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就是對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其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定額稅率計算徵收的一個稅種。本站網小編為你介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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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稅房地產開發如何繳納?什麼時候開始繳納?

你好,土地使用稅的繳納時間,這要看當地稅局是如何規定的,對一般企業而言,地稅局要求每年第4季度繳納。但對房地產企業則不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地產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86號第二條:“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定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因此,在實際操作中,確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使用稅納稅起止期限為:自取得土地使用權之?日(政府批文或簽定合同之日)起,按已出售房屋(以合同簽定?為準)所佔土地面積進行減除,直至將所有房產出售完畢。我公司所在地區土地使用稅是按季度繳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