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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集體土地出租程式

土地承包 閱讀(1.02W)

具體程式是:
一、與有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租賃合同,就租賃地塊狀況、規劃用地性質、租賃年限、租金及支付等事項做出明確約定;
二、在租賃合同簽署後,由承租人按規定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租賃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三、租賃土地使用權經登記後,承租人可以拿到房地產權證書。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五條 集體所有的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佔、哄搶、私分、破壞。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者其負責人作出的決定侵害集體成員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集體成員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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