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徵地拆遷>土地承包>

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程式

土地承包 閱讀(3.03W)

程式:(一)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選舉產生承包工作小組; (二)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並公佈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 (四)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 (五)簽訂承包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條
土地承包應當按照以下程式進行:
(一)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選舉產生承包工作小組;
(二)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並公佈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
(四)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
(五)簽訂承包合同。

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