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村集體土地出租年限

法律 閱讀(1.38W)
村集體土地出租年限

合同糾紛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的總和。 合同糾紛的內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內容的各個方面,糾紛內容多種多樣,幾乎每一個與合同有關的方面部會引起糾紛。而合同糾紛從本質上說是一種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應通過民事方式來解決,如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集體土地出租年限

土地承包法規定的三十年,是指家庭聯產承包形式的承包期限。 對村集體擁有的其他土地如機動地和五荒地等,都可以縮短承包期。 承包合同要有全體村民或者村民代表2/3以上多數通過,然後,由村主任作為法定代表人簽字,並蓋村委會印章,方為合法有效。 村委會無權隨意作出承包的決議。(屬於五荒地,並承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除外) 當然,現實中,大多數都是由村委會決定的。以上便是集體土地出租年限的相關解答,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