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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屬於什麼資產

土地承包 閱讀(2.81W)

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屬於什麼資產?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屬於什麼資產

一、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屬於什麼資產

土地使用權顯然是作為“一種權利”而被列示為無形資產的。資產評估客體的形態,一般分為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兩者各有自己的定義範圍和評估基準。而處於這兩者邊界的用益物權,其形態本來就難以辨認,再加上產權界定不易,給評估工作帶來很多麻煩,資產的歸屬也不易確定。

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條,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依法對國家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利用該土地建造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二、企業購入的土地按什麼資產計算

企業購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讓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尚未開發或建造自用專案前,通常應當按照取得時所支付的價款及相關稅費確認為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用於自行開發建造廠房等地上建築物時,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不與地上建築物合併計算其成本,而仍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核算,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築物分別進行攤銷和提取折舊。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用於建造對外出售的房屋建築物,相關的土地使用權應當計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築物成本。

(二)企業外購的房屋建築物,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括土地以及建築物的價值,則應當對支付的價款按照合理的方法(例如,公允價值比例)在土地和地上建築物之間進行分配;如果確實無法在地上建築物與土地使用權之間進行合理分配的,應當全部作為固定資產,按照固定資產確認和計量的規定進行處理。

三、改變土地使用用途

對於購入的土地,在未確認土地使用用途時,應該記入“無形資產”科目;在改變土地使用途時,應該桉其用途,將無形資產轉出進行相關的會計核算。如:房地產企業在購入土地未進行專案開發前,計入“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科目,待土地用於房地開發時,應將無形資產轉入“開發成本——土地成本”科目中。

四、土地使用權的攤銷

(一)對於房地產開發企業來說

1、土地使用權計入無形資產的,比如建造自用的辦公樓,那麼就作為無形資產核算,在辦公樓建造期間的攤銷計入在建工程成本,建成之後計入當期損益(一般是管理費用);

2、土地使用權作為企業存貨的,比如建造住宅小區,那麼與建造的住宅小區一起作為企業的存貨,是開發成本的一部分,建造期間不攤銷,建成之後與住宅小區一起作為存貨核算,不攤銷;如果住宅小區賣出去了,也不用做相關處理;

3、土地使用權作為投資性房地產核算的,比如購入土地使用權的時候就決定建成之後的建築物對外出租,那麼從購入的時候土地使用權就是作為投資性房地產核算,在建造期間不攤銷,建成之後的攤銷計入其他業務成本。

(二)對於普通企業來說

如果土地使用權用於自行開發建造廠房等地上建造物的,土地使用權作為無形資產核算,建造期間,土地使用權的攤銷計入工程成本,工程完工之後,其攤銷計入當期損益;如果外購的房屋建築物與土地使用權無法合理區分的,那麼都作為固定資產核算。

綜上所述,每個人對土地只擁有使用權,我國土地是國家所有的,而且土地使用權是屬於無形資產,這樣來說也就更大的減輕了資產評估值的負擔,但是資產的歸屬確定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所以就更加要注意,否則則會出現差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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