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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前擴建會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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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講,大家所說的拆遷前擴建的房屋,指的是拆遷範圍確定後,被拆遷人為了多拿拆遷補償款臨時加蓋的房屋。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針對這種加蓋的房屋,是不予補償的。

房屋拆遷前擴建會怎麼處理?

就處理方法來講:

首先,如果拆遷專案還沒有開始,在原有房屋基礎上私自加蓋的話,肯定是違反相應的規劃的。這種情況下,規劃部門可能會對這個房屋的所有權人作出限期拆除的決定,將擴建的部分要求房主一定期限內自行拆除。如果逾期不拆除也不通過法律途徑去救濟的話,規劃部門可能會強制拆除。

其次,如果說拆遷專案已然進行,被拆遷片區內的所有房屋都將會被拆除的話,就沒有必要先作出一個處罰決定了。一般會在前期調查過程當中將這一部分房屋認定為是加蓋房屋,也就是說,測量房屋的時候這一部分將不會被認定為合法面積,是不予補償的。總的來說,處理方式就是會跟被拆遷房屋一同被拆除。

因此,拆遷前期擴建的房屋不但會被一同拆除,還會面臨拿不到補償款的風險。

申請擴建房屋需要的材料:

1、農村建房書面申請、村民委員會簽署的書面意見;

2、本戶家庭戶籍證明等證明家庭人口情況的材料;

3、標明位置和用地範圍的宅基地用地平面圖,使用原有宅基地的提供宅基地合法性證明。

4、符合規劃設計要求的農房建設施工圖(含通用圖集);

5、其他當地政策規定的需要提交的材料和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