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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罪怎麼處置

尋釁滋事法律處理如下:不構成刑事犯罪,只需要承擔行政處罰時,對實施尋釁滋事是行為人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當尋釁滋事構成犯罪時,一般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實施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
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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