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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鄰里宅基地糾紛處理辦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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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鄰里宅基地糾紛處理辦法有哪些?

一、農村鄰里宅基地糾紛處理辦法有哪些?

1、農村宅基地相鄰權糾,雙方當事人可以先通過村委會的調解,通過縣級以上的人民政府或鄉級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的,雙方當事人舉證提供相關的材料和依據,由工作人員在現場進行調查。再組織雙方調解,製作調解書,但如果調解沒成功,可向土地管理部門提出意見,由人民政府在進行處理決定。如果對於處理的決定仍不服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訴。

2、對於未經確權和統一規劃的宅基地界址有爭議、四至不明而引發矛盾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當事人到當地政府申請處理。當事人不服政府處理決定的,法院應以行政案件立案處理。對經過統一規劃和確權的宅基地因界址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以民事案件直接受理,查明土地使用證上的四至是否明確,長、寬、面積等資料與實際情況是否相符。除四至確實被移動外,應以四至為準確定宅基地使用權;如果爭議一方土地使用證上所載明的面積與實際情況相符,另一方不相符或提供不出土地使用證的,人民法院應將該宅基地處理給實際情況與土地使用證相符的一方使用。

3、不適當使用宅基地而影響相鄰關係的,如在同一規劃線上,後蓋的房屋宅基地基墊比先蓋的房屋宅基地高一些,造成雨水和生活用水向鄰人宅基地流淌,或後蓋的房屋和設施影響相鄰人房屋通風、採光、滴水、危及他人房屋安全,或在不適當地點建造廁所影響環境衛生、或擅自堵塞通道、截斷自然水流等情況引發的糾紛,人民法院應本著依法、合理的精神妥善予以處理,確實給鄰人造成損害的,應責令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

二、雙方發生土地糾紛怎麼辦?

1、鄰里之間如果發生了宅基地權屬的爭議,雙方要本著尊重,相互謙讓的原則,一同要來協商處理問題。如果協商處理成功了,雙方可以簽訂一份協議,就會按照協議來執行。但是所簽訂的協議不能夠違反法律法規,也不能夠損害集體土地的利益,包括其他村民的合法權益。

2、如果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或者雙方都可以通過當地的政府或者土地管理部門提出處理的申請,申請處理的時候要以書面的形式。宅基地的戶型圖,還有相關的資料來源等等要一併提交,15天之內會受理。

3、如果鄉鎮沒有受理,可以向當地縣政府或國土局申請,只要符合了條件,就會對於宅基地的權屬爭議做出處理決定。

發生農村鄰里宅基地糾紛的原因是多樣的,在糾紛發生之後,糾紛當事人首先可以結合實際情形,判斷導致糾紛發生的原因,判斷可以採取哪些方式處理糾紛。常見處理此類糾紛的方式為有過錯的一方,停止實施侵權行為,若是對方有損害,還需要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