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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賠償糾紛怎麼處理拆遷?

拆遷安置 閱讀(1.64W)
徵地賠償糾紛怎麼處理拆遷?

一、徵地賠償糾紛怎麼處理拆遷?

1、可以申請協調、裁決

在公告(徵地公告和徵地補償公告)期間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可以在當時提出,以便及時調整。《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規定:“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准徵地的人民政府裁決”。

《徵用土地公告辦法》第15條:“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徵用土地方案和徵地補償、安置方案進行補償、安置引發爭議的,由市、縣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裁決。”

依據上述法律條款,可以直接對補償標準本身提出裁決。

2、可以申請行政複議

在補償安置方案實施過程中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准徵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

儘管不能針對徵地補償標準本身提出行政複議,但是可以針對行政機關批准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批准行為來提起行政複議。在針對批准行為的複議過程中,也會對相關補償安置方案中的補償是否合理進行審查。也是一種對補償標準的救濟渠道。

二、徵地補償協議包括什麼?

徵地補償協議裡比較重要必須明確的內容有:

(1)補償款的總金額及各項補償內容的具體明細,如果存在廠房出租的情況,這個各項補償內容的具體明細就尤為重要,這涉及到雙方以後分割拆遷補償款的份額確定。

(2)補償款的支付時間及支付方式。

(3)如果簽訂補充協議,補償協議上的內容必須合法,與主合同條款不衝突,如果對主合同有重大改動,須明確約定以補償協議約定為準。

(4)約定違約責任。一般來說,徵地人答應的補償條件,尤其是落實到合同條款的補償條件,基本上都能實現,但是什麼事情都是有萬一的,我們在簽訂合同的時候,也應該為可能出現的“萬一”提前防備,那就是明確約定違約責任,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也是從合同條款的角度去督促徵地的履行合同。

在農民的日常工作生活中,土地是大多數人離不開的話題,也是最容易產生糾紛的。如果對徵地補償標準不滿,可以通過各種渠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不是專業人士,可以請專業人士來幫助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最終得到滿意的拆遷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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