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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產權有爭議徵收補償糾紛應該怎麼起訴

補償標準 閱讀(1.32W)

一、房屋產權有爭議徵收補償糾紛應該怎麼起訴?

房屋產權有爭議徵收補償糾紛應該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二、產權有爭議的房屋如何進行拆遷補償?

如果產權人尚處於不確定的狀態就無法簽訂拆遷補償協議,但拆遷工作仍要進行,這就要求糾紛人應該在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公佈的規定期限內儘快解決糾紛,以便拆遷工作順利進行。拆遷產權不明確的房屋,拆遷人應當提出補償安置方案,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稽核。同意後實施拆遷。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遷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

要解決這一問題,應當注意以下兩點:

1、拆遷人提出的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必須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拆遷主管部門批准,拆遷人方可實施房屋拆遷。由於產權未確定,拆遷人單獨提出補償安置方案,為保護房屋產權人的,補償安置方案須經有關部門批准才能生效,拆遷人才能實施拆遷。

2、房屋拆遷前,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拆遷人對被拆房屋作勘察記錄,並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後,拆遷人方可拆遷。

拆遷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代管的房屋,拆遷人應當與代管人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應當公證。被拆遷房屋應當依法辦理證據保全。

拆遷產權不明確的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方案由拆遷人會同代管人擬定。方案包括擬拆遷的產權不明確房屋的基本情況、評估價格、補償方式以及對承租人如何安置等。

其實在房子的產權還有爭議的情況下,政府部門的拆遷工作還會繼續進行的,但房子的產權人可以先通過起訴這種方法確定了房屋的產權歸屬,或者由當地的拆遷主管部門介入處理,產權沒有明確之前,拆遷款不會直接發給當事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