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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徵收補償款糾紛起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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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徵收補償款糾紛起訴狀

人民法院、公安機關以及人民檢察院依照相應的法定程式在當事人以及其他與該訴訟行為有關的參與人共同見證的情況的,就當事人相關的訴訟請求進行審理的程式就叫做刑事訴訟。根據訴訟的內容和形式不同,訴訟活動可以具體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部分。刑事訴訟是實現國家刑罰權的活動。刑事訴訟的中心內容是解決被追訴者的刑事責任問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徵地補償款糾紛起訴狀中應該載明哪些事項




    (一)當事人的基本資訊。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資訊。



    (二)原告訴訟請求以及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四)受訴法院名稱,起訴的年、月、日,起訴人簽名或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