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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徵收房屋如何申請行政複議?

補償標準 閱讀(2.46W)

一、被徵收房屋如何申請行政複議?

被徵收房屋如何申請行政複議?

被徵收房屋需要通過書面或者是口頭的方式申請行政複議,對徵收土地公告申請行政複議是可以的。對徵地不服有權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和許可權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現徵地一般指徵收。

二、徵地的程式是怎麼樣的?

1、擬訂徵用土地方案:由擬徵用土地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擬訂。

2、審查報批:報有批准許可權的上級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由市、縣人民政府對經批准的徵地方案在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

4、徵地補償登記

被徵用土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徵地 補償登記。

5、制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由市、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批准的徵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記情況(經核實)制定,即把徵地方案中確定的各種補償的總費用分配到各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體落實人員的安置方案。

6、公告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並組織實施

7、清理土地

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實施後,由市、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有關單位對被徵用的土地進行清理。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和許可權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現徵地一般指徵收。

在當代的社會,現在徵收房屋的程式,是需要按照我國法律規定的內容來進行操作的,當然對於被徵收的房屋,如果這樣的一種決定不服的話,是可以提出行政複議或者是行政訴訟的,需要提醒注意的就是,儘量需要提交書面的行政複議的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