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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用農民耕地如何補償

補償標準 閱讀(5.12K)

1、農村佔用土地補償標準:

徵用農民耕地如何補償

1)根據《土地管理法》第47條的規定,徵地補償有三大塊,即: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

2)對於這三項費用的分配:安置補助費、青苗費是直接支付給被徵地人的,土地補償費給村集體。

3)但給村集體的土地補償費也不是就歸集體所有、被徵地人一點都得不到了:土地補償費由村集體統一分配,具體如何分要經村民代表大會決定,但在分配時,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權平均分、然後由村裡給被徵地人另行調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給被徵地人一些款項作為補償、而沒有被徵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給所徵地的土地補償費。

2、徵收耕地補償標準:

1)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

2)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

3)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3、徵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1)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

2)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

3)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4)徵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5)徵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6)徵收空閒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