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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轉換債券發行條件是什麼

1、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與扣除前的淨利潤相比,以低者作為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的計算依據;

可轉換債券發行條件是什麼

2、本次發行後累計公司債券餘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末淨資產額的40%;

3、最近3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法律依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 第二十六條

 發行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最近3個會計年度淨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淨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較低者為計算依據。
(二)最近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最近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
(三)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四)最近一期末無形資產(扣除土地使用權、水面養殖權和採礦權等後)佔淨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
(五)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中國證監會根據《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託憑證試點的若干意見》等規定認定的試點企業(以下簡稱試點企業),可不適用前款第(一)項、第(五)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