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經營管理>

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條件有哪些

經營管理 閱讀(1.58W)

上市公司發行一般可轉換債券,除了應當符合增發股票的一般條件之外,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條件有哪些

1、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與扣除前的淨利潤相比,以低者作為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的計算依據。

2、本次發行後累計公司債券餘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期末淨資產額的40%。

3、最近3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l年的利息

發行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除符合公開增發股票的一般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公司最近一期期末經審計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l5億元。

2、最近3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3、最近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平均不少於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但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與扣除前的淨利潤相比,以低者作為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的計算依據)除外。

4、本次發行後累計公司債券餘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期末淨資產額的40%,預計所附認股權全部行權後募集的資金總量不超過擬發行公司債券金額。

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應當提供擔保,但最近一期期未經審計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l5億元的公司除外。也就是說發行分離交易可轉換債券無必須提供擔保的要求,但是提供擔保的,應當為全額擔保,擔保範圍包括債券的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綜上所述,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條件除了要具備發行公司股票的一般條件外,還需要具備上文的具體的條件,而且公司發行的可分離交易和不可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條件時也有區別。所以,公司在考慮發行債券時得考慮公司的實際情況是否符合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