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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退出合夥 | 可以免除因合夥所負的債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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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退出合夥,不可以免除因合夥所負的債務。因合夥負擔的債務,對外全體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即使合夥人退貨,也屬於因合夥所負的債務,退出的合夥人也屬於全體合夥人之一,也需要對合夥期間公司所負的債務負責,承擔連帶責任,因合夥所負的債務,對內全體合夥人按照自己的份額承擔最終責任。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條  合夥的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按照合夥合同的約定辦理;合夥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配、分擔。
第九百七十三條  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清償合夥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份額的合夥人,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中途退出合夥,可以免除因合夥所負的債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