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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生意中途能退出嗎

經營管理 閱讀(1.98W)

合夥生意中途能退出,但如果因退出對其產生損失的部分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五十一條,合夥人退夥,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後進行結算。

合夥生意中途能退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