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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登出後債權債務如何處理

公司債務律師解答 閱讀(3.08W)

1、分公司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其所有對外的債權債務均應由總公司承擔。但一般分公司都是相對獨立開展業務,在登出時應由總公司對其進行清算,並接收其資產、債權和未了結的債務。通過清算形成清算報表,確認盈虧,並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認可,總公司據此作相應的賬務處理。

分公司登出後債權債務如何處理

2.總公司按合併報表的方式,以其淨資產(虧損額)與總公司賬面的撥款相抵並確認虧損。同時應將應承接的債權、債務一併併入總公司賬內。

3.在確認虧損時涉及總、分公司的所得稅問題,應多與稅務聯絡(特別是總公司)

4.最後登出分公司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程式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