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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抵押登記機關包括哪些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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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動產的抵押登記機關有:
1、企業裝置、原輔材料、產品或商品等,工商部門,《企業動產抵押物登記管理辦法》;
2、非農用機動車,車輛管理局,《機動車登記辦法》;
3、農用機器裝置,農機站;
4、農作物和其他農業收穫物,農業局;
5、果園、樹林,林業局;
6、船舶《海商法》所指,海事局《海商法》、《船舶登記條例》;
7、漁業船舶,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局,《漁業船舶登記辦法》;
8、民用航空器,民用航空管理部門,《民用航空法》。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條 以動產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動產抵押登記機關包括哪些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