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客搬走了房東欠錢不還怎麼辦?
可以起訴處理,起訴需要準備的材料有:
1、起訴狀
2、本人的身份證
3、欠錢不還的證據
二、債務糾紛起訴程式是怎樣的?
1、準備證據材料
2、起訴
到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起訴,需要帶身份證、起訴書、證據材料等。
3、法院受理:
① 在5日內送達起訴狀副本給被告,被告15日內提出答辯,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
② 告知原被告的訴訟權利和合議庭的組成人員
③ 審閱訴訟材料,調查收集必要的證據。
④ 當事人的追加。
4、開庭審理:
① 時間:答辯期屆滿並做好必要的準備工作後進行。
② 程式:開庭3日前用傳票通知當事人,用通知書通知其他訴訟參與人。
③ 確定開庭日期:開庭前3日釋出公告,公告當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開庭的時間、地點。
三、債務糾紛的管轄法院是怎麼規定的?
② 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③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④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⑤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四、債務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債務糾紛起訴的時間跟我國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有關,債權的訴訟時效為三年,從履行期限屆滿時起計算三年,如果在這三年中沒有要求償還,債務人也沒有承諾償還,三年過後,訴訟時效終結,此債務不受法律保護;
對於房東和租客來講,雙方雖然建立的有租賃關係,但是房東正常向租客借錢的話,不能因為是房東的身份就可以不還錢,只要租客之前並沒有拖欠租金,也沒有損毀承租屋內的任何物件,債務關係跟租賃關係是不能相互混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