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債權債務>債務債權>

地方政府債務置換額度更改對企業的影響

債務債權 閱讀(8.58K)

2015年全年,財政部進行了債務置換額度的更改,而伴隨著這個債務置換額度的更改,銀行方面收到了很大的波及,某些企業也意識到了自身企業的機遇或許也隨之來到,但具體的分析可能不足,接下來,就由本站為你具體分析。

地方政府債務置換額度更改對企業的影響

地方政府融資的“政府擔保”不僅不具備法律有效性,而且個別地方政府財政風險過大,對平臺的擔保有名無實,銀行的債權存在著懸空的風險。地方債置換意味著地方政府認領了其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對銀行起到了風險緩釋的作用。但銀行業近年來高度重視融資平臺貸款的風險,普遍對融資平臺實施了統一授信、審批以及“名單制”管理,尤其是幾家大型商業銀行,融資平臺貸款的門檻比較高,抵押充分,風險管理比較嚴格,地方債置換帶來的風險緩釋效應並不是很突出,但卻會給資產負債管理、風險和收益水平帶來一定的影響。

一、地方債置換的機制設計不清晰,造成了銀行的潛在風險。

置換債券和地方政府一般債券雖同屬地方政府債務,但二者是分開管理的。前者不能轉讓流通,只由銀行持有,後者則可上市流通。在經濟下行的巨集觀大背景下,如果地方政府收支壓力較大,無法償還全部債務,為降低社會影響,必然會選擇優先償付一般債券,因此,置換債券的風險事實上是大於地方政府一般債券的。

二、銀行在地方債置換工作中缺乏主動權,可能造成業務機會的流失。

地方政府和銀監會對平臺貸款的認定口徑不一致,而定向發債的主動權是掌握在省政府手中的,因此,部分置換貸款對應企業可能並不在銀監會確定的地方融資平臺企業名單上。筆者在某大型銀行的省分行調研時發現,置換的貸款涉及該行53家客戶,貸款金額為47.3億元,其中銀監會平臺名單外的客戶有24戶,貸款置換金額13.22億元。經過逐家比對,可以看出所置換的平臺外貸款主要是那些現金流充分、收益潛力較大的一些專案。由於置換債券收益率低於貸款,因此地方政府很可能借貸款置換,降低地方優質企業、重點專案的融資成本。對於銀行而言,這不僅意味著收益的損失,也會導致優質客戶和業務機會的流失。

三、地方置換債的久期較長,會加劇資產負債錯配的風險。

地方債置換表面上看是將不易流動的信貸資產轉化為了流動性較強的債券投資,但由於近兩年地方置換債將密集發行,規模比較大,國家為了避免對債券市場的衝擊,一方面規定置換銀行平臺貸款的地方債只能採取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另一方面不允許這部分地方債流通轉讓,債券的流動性完全沒有得到體現。以2015年已經發行的2萬億元置換債為例,主要是為了解決財政短期內集中還本付息的壓力,也就是說,被置換出去的貸款大部分是在2015年或者2016年到期的,久期較短。根據筆者在某銀行省分行的調研,被置換出去的貸款的平均剩餘期限為0.92年。而地方政府置換債券的期限則分別為3年、5年、7年和10年,加權平均期限為6.2年,貸款和債券的久期缺口達到了5年以上。近年來,隨著資本市場的繁榮,各類投資品的增多,特別是網際網路理財的興起,商業銀行存款短期化的傾向日益凸顯。地方置換債券不能流通和久期較長的特徵加劇了資產負債期限錯配的問題,對資產負債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戰。

四、地方置換債與貸款之間存在利差,會造成銀行收益損失。

我國的地方政府債券尚未形成市場化的價格決定機制,債券利率也無法反映各地方的財政實力、經濟發展潛力以及信用環境的差異,甚至曾經出現過地方債收益率低於國債的情況。2015年的置換債發行雖然明確規定了利率區間的上下限,但即使按上限計算,置換債利率仍與貸款利率之間存在著差距,會造成銀行收益的損失。根據財政部發言人的說法,發行1萬億元地方政府債券置換存量債務,每年節年省利息500億元,如果按照2013年的審計報告,銀行貸款在地方政府債務中的佔比為56.56%,就意味著其中銀行承擔的損失可能會達到282億元。

五、如果缺乏足夠的專案儲備,會造成業務空間的萎縮和資金利用率的下降。

政府融資平臺貸款的置換,意味著銀行貸款餘額在短期內會出現集中下降的情況,年初確定的貸款規模將會出現空缺。如果不能儘快挖掘到新的潛力客戶,開發出兼具安全性和收益性的貸款機會,就會對業務和收益形成衝擊。但在當前,受巨集觀經濟環境影響,有效貸款需求不足,一些新興企業和部門尚未培育成熟,要實現客戶結構的順利轉換和業務的接續推進,存在著一定的困難。

當然,每個企業的經營計劃的不同以及經濟實力的差異,對銀行的需求也有所差異,所以地方政府債務置換額度更改為本身帶來的利益遠不止於此,而由於企業老總對法律知識的熟悉程度的欠缺,或許會因此錯過一些機會,所以最好還是能夠進行一些專業的律師諮詢,把握時機。 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鹽城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