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債務糾紛中沒有打借條的錢可以起訴嗎?
沒有寫借條對方欠錢不還的也可以起訴,起訴的法定條件是: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二、沒有借條怎麼證明借貸關係?
沒有借條可以通過轉賬記錄、證人證言、聊天記錄、錄音錄影證明欠錢不還的事實。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5條第1款的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即敗訴。
三、債務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雖然沒有借條的債務糾紛可以起訴處理,可原告對本人的訴求是有舉證責任的,如果原告沒有證據證明對方欠錢不還或者證據不夠充分,那原告就有可能會敗訴,因此,起訴之前自己或者可以通過律師收集相關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