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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債務違約怎麼辦 | 如何進行訴訟

債務債權 閱讀(1.71W)

如果我們購買了企業債券,就相當於我們成為了企業的債權人,企業要履行對我們的債務。有時候,因為企業經營不善,其無法承擔債務了。那麼企業債務違約怎麼辦?我們投資者有哪些應對辦法?本站小編這裡給大家簡單介紹兩種方式。

企業債務違約怎麼辦?如何進行訴訟

一、面對企業債務違約,債權人可以選擇破產訴訟。

債權人也可以申請債務人破產,而且在目前國內的司法體系下,對債權人的權益還相對給予了一定保護,表現在提起破產申請條件放寬且舉證責任輕等方面。原則上,只要存在債務違約,債權人就可以提起申請,不一定需要債務人資不抵債。

根據《破產法》第2條、第7條和司法解釋第6條,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申請時需提供“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證據。如上文所述,只需債權人提供與債務人債權債務關係依法成立、債務履行期限已經屆滿、且債務人未完全清償債務三大具體證據即可,相對簡單、易於執行,不需提供“債務人失去償債能力”的證據,使得債權人的舉證責任大大減輕。

司法解釋第6條同時規定,“債務人對債權人的申請未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裁定受理破產申請”,也就是說,債權人提起的破產申請只有經債務人提出合理異議才不予受理,而且債務人可提供的異議條件相對有限,總體上債權人獲得法院支援可能性較大。實踐中以下幾類都屬於異議無效或不成立:

二、面對企業債務違約,投資者還可以進行違約求償訴訟。

違約求償訴訟主要適用於債券到期時債務人還有一定償付能力,不滿足破產訴訟條件的情況。如前文所述,雖然債權人提出破產申請只需要提交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證據,並不需要提交企業資不抵債或提供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證據,但是債務人滿足“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以及“資不抵債或提供明顯缺乏清償能力”兩個條件下才能更順利地進入破產程式(《破產法》第2、7、12條)。因此理論上如果債務人還有一定償付能力,即使債權人提起破產申請,最終進入破產程式的可能性也比較小。另一方面,如前文所述,破產申請受理後,未到期債權到期,設定的財產保全也解除,作為先到期的債券持有人此時申請破產只能使得更多的債權人蔘與分配已經所剩無幾的財產(《破產法》第19、46條)。因此綜合來看,如果債券到期時債務人還有一定償付能力,且債券到期日相對債務人其他債務更早,債券投資者只提起違約求償訴訟獲得賠償率可能更高。

綜上所述,針對投資者面對的企業債務違約怎麼辦,在現行法律框架下,投資者主要可以通過違約求償訴訟和破產訴訟兩條途徑追償。如果企業還是具備一定償還能力只是暫時無法承擔債務,那麼最好採用違約求償訴訟的方式。只有企業徹底無法償還債務時,我們才考慮進行破產訴訟,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遼陽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