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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後寫的借條還有用嗎?

債務債權 閱讀(1.74W)

一、人死後寫的借條還有用嗎?

人死後寫的借條還有用嗎?

人死後寫的借條還有用的。如主張償還借款的,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二、規範的借條應該寫清楚哪些內容?

(一)寫清楚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 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四)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

(五)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六)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三、打借條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借條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書面憑證。現實生活中,借條也會被一些別有用心,見錢眼開的人,用來作為欺詐錢財的手段,從而使當事人的遭受救濟損失。此外,還有兩個與出借款物有關的問題需要引起朋友們注意:

1、借款時如果明知對方將用於非法活動,不要借款給對方。依據我國法律規定,該借款不受法律保護。在對方不還錢的情況下無法通過訴訟途徑予以保護。

2、對約定有還款期限的借條,要在還款期限屆滿之後兩年內主張權利,即向人民法院起訴。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如果借款人在借款到期兩年後向人民法院起訴,卻沒有訴訟時效中止,中斷,延長情形的,就會喪失勝訴權。

人死後借條還有用,如主張償還借款的,可以起訴借款人的繼承人,要求履行債務,清償借款。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如果有有異議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