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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寫什麼時候還的借條有效嗎?

債務債權 閱讀(2.91W)

一、沒有寫什麼時候還的借條有效嗎?

沒有寫什麼時候還的借條有效嗎?

沒有寫什麼時候還的借條也是有合法有效的;還款日期不是借條的必備要件,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債權人可以隨時催告。

根據《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實施)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二、借條的訴訟時效為多久?

根據《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實施)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一條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週歲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願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第一百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綜合上面所說的,借條的格式中沒有明確的規定必須要有還款的時間,如果雙方沒有註明那麼也是不會影響到此借條的效力,債權人是可以隨時主張自己的權利,但前提一定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條款來,在討要自己的債務時也一定要給予對方準備債款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