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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職人員欠錢如何討債

債務債權 閱讀(2.29W)

國家公職人員欠錢如何討債?

國家公職人員欠錢如何討債

遇到國家公務員欠錢不還的事情,債權人要保留好真實的證據如欠款欠條,在多次正常催討仍然不得的情況下,就要在訴訟時效內向法院起訴解決。如果債權人無限拖延時間,讓訴訟時效過期,以後再要催討就很麻煩和被動的了。一般來說,公務員社會地位較高、收入也比較穩定,這對催討債務還是比較容易到手的。債權人要堅持依法討債,不能以極端和過激的行為與債務人發生意外事件。

人們通常採用的討債方式主要有六種:

1、自己上門討債

這種討債方式的優點在於:直接——不必再確認債權債務的真實性。如果委託第三方討債或起訴至法院,還需要對債權債務的真實性進行確認。

2、召集親朋好友一起討債

這種討債方式利用人多勢眾,給債務人造成心理壓力,促其還錢。這種方式容易出現極端情況,比如說可能演變為“非法損壞他人財產”“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

3、委託非專業的中間人——第三方討債

這種討債方式的優點是:在債務人講信用的情況下,討債用時比較短,成本比較低。但委託非專業的中間人討債有個前提條件:這個中間人一定要得到債權人、債務人的認可。

4、委託“討債公司”

目前市面上已經出現了“討債公司”。但“討債公司”目前在我國是沒有合法地位的。況且,委託“討債公司”討債的成本比較高,一般達債權金額的30%、50%。

5、向法院提起訴訟

向法院提起訴訟藉助的是強制力。但向法院提起訴訟有一套程式,短則兩三個月。如果債務人逃逸,從立案到宣判再到執行,要公告三次。如果要評估、拍賣債務人的資產,則還要公告,時間可能會延長至一年以上,其間債權人要投入比較多的時間和精力。訴訟成功並不等於執行成功。如果債務人沒有償還能力,法院也束手無策。還要注意的是,一般債權訴訟時效為3年,過了3年就視為放棄債權。

一旦進入討債環節,債權人可以先由自己去討債;其次是選擇債務人也認可的非專業中間人去討債;再次是委託信用管理公司、律師事務所等專業的第三方討債公司去討債;最後才選擇通過向法院起訴討債。如遭遇對方惡意的消失和財產轉移情況時則建議進行全面的調查取證。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國家公職人員也沒有什麼了不起的,甚至國家公職人員在工作的過程當中更加註意自己的形象,一般來說,到該公職人員的上班單位進行討債的話,基本上都是能如預期一樣的讓對方償還自己的債務的。國家公職人員沒有任何特殊的權利,不能因為是國家公職人員欠了別人的錢就可以不還了。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