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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撤銷權訴訟誰做被告 | 需要什麼條件?

債務債權 閱讀(7.57K)

一、債權人行使撤銷權被告

債權人撤銷權訴訟誰做被告,需要什麼條件?

1、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應以何人為被告,依對撤銷權性質的認識不同而有不同。

2、依折衷說,債權人行使撤銷權自應以債務人、與債務人為行為的相對人以及利益轉得人為共同被告。因為行使撤銷權既要求撤銷債務人與相對人所為的行為,又要求受益人返還其所得利益。

3、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額為限,因為行使撤銷權的目的是為了保全債權。

二、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客觀要件

撤銷權成立的客觀要件為債務人實施了危害債權的行為。該要件包含以下意思:

1、首先,債務人須於債權成立後實施行為。債務人的行為是合同行為還是單方法律行為,是有償還是無償,在所不問。但事實行為與無效民事行為,不在此列。因為事實行為無從撤銷,無效民事行為無須撤銷。其他的行為,諸如訴訟上的和解等凡屬於處分債務人財產的行為又是可撤銷的,皆屬之。

2、其次,債務人的行為須為使其財產減少的財產行為。債務人所為的不以財產為標的的行為,或者雖以財產為標的,但不為使其財產減少的行為(如放棄受遺贈),不得撤銷。

3、再次,須債務人的行為有害債權。所謂有害債權,是指債務人的行為足以減少其一般財產而使債權不能完全受清償。若債務人為其行為雖使其財產減少但仍不影響其對債權的清

債權人撤銷權相關漫畫償時,債權人自不能干涉債務人的行為。

三、撤銷權的行使效力

1、債權人撤銷權的行使,其撤銷的效力依判決撤銷而發

2、債權人撤銷權相關漫畫生效力。其效力及於債務人、受益人及債權人。對於債務人,債務人的行為一經被撤銷,視為自始無效。例如,為財產贈與的,視為未贈與;為放棄債權的,視為未放棄。

3、對於受益人,已受領債務人的財產的,應當返還之。原物不能返還的,應當折價返還其利益。受益人已向債務人支付對價的,得向債務人主張返還不當得利。

4、對於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債權人得請求受益人將所得利益返還給債務人,也得請求直接返還給自己。但是撤銷權的行使,其效力及於全體債權人。由受益人返還的財產為債務人的所有債權的一般擔保。

5、行使撤銷權的債權人不得從受領的給付物中優先受償。如該債權人依強制執行程式請求受償時,全體債權人得申請參與按比例分配。但若行使撤銷權的債權人的債權與返還的財產發生抵銷狀態時,債權人得依抵銷方式受償。

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時需要滿足一定的要件,這樣才可以行使債權人的撤銷權,債權人進行撤銷權訴訟誰做被告?這個沒有統一的說法,因為每個人都撤銷權的行使認識不同所以誰做被告也不同,大家在法院進行撤銷權訴訟時,對於法律問題薄弱者,可以請代理律師代為維權或者諮詢律師進行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