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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

債務債權 閱讀(2.49W)
債權人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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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執行第三人債權

對被執行人到期債權的執行,指在進行執行程式時,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債權人的債權,但對案外第三人享有債權,
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請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申請,對該第三人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