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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遇到疫情貸款怎麼辦?

債務債權 閱讀(9.53K)

一、因遇到疫情貸款怎麼辦?

因遇到疫情貸款怎麼辦?

疫情屬於不可抗因素,可以申請延期,法律上只規定了患者或者疑似病例、參加疫情防控的人員、因疫情導致沒有收入的人員可以向銀行申請延期還款處理的,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各銀行機構要進一步加大對疫區的支援,減免手續費,簡化業務流程,開闢快速通道。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要在信貸政策上予以適當傾斜,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

如果不是因為新型冠狀病毒而導致的無法正常工作,建議為了自身今後的工作以及個人徵信不新增汙點(逾期記錄)些時候可以選擇最低還款或分期還款,這樣不僅僅可以降低還款額,對於個人徵信也不會有任何影響(在還款日前辦理最低還款或分期還款屬於正常還款)。

二、對信用卡滯納金的法律認定有哪些

1、損害賠償說。該說認為,稅收債務是一種公法上的金錢給付之債。當清償期屆滿時,如果納稅人不能如期履行義務,就會構成遲延履行,進而給債權人帶來損失,需要通過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等方式加以彌補。基於此,滯納金的比例不能太高,雖然其可以高於金融機構貸款的利息率,但是大致不能超出民間借貸的利息率太多。

2、行政處罰說。該說認為,滯納金是稅務機關對於納稅人未及時繳納稅款的一種經濟制裁措施。持這種觀點的學者認為滯納金具有懲罰性,滯納金即罰款。

3、行政秩序罰說。依照此說,滯納金是對納稅人過去違反稅法義務行為的制裁。如果按照這種理解,滯納金與罰款實際上沒有任何差別,將滯納金列入稅收附帶債務也沒有合理性可言。

4、損害賠償兼行政執行罰說。該說認為,滯納金主要是一種遲延履行的損害賠償,但同時也兼有行政執行罰的性質。如果滯納金只是一種行政執行罰,那麼在徵收滯納金的同時,還應該加計利息。然而實際上,滯納金與利息從來不會同時課徵。

疫情原因造成了人員無法及時還款的情況,是屬於法定的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所以是可以按照規定來申請延期處理的,可以申請調解處理,涉及到當事人存在惡意詐騙等行為的,是需要按照法律上規定的標準來追究刑事責任的。